名詞,動詞,形容詞?

認真說我的第一張搖滾專輯應該是槍與玫瑰的毀滅慾,為什麼會買它?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這跟我的痛非常不合啊,依稀記得又是一段關於愛的
原由,失戀就是會想找個東西來填補突然空下來的生活,所以我自以為
帥氣又搖滾的買下了這張專輯,五年前那種挫折青春的情境下聽來還真
是過癮,賴著自己失戀沒人敢刺激你,在女生宿舍用怎麼聽都Lo─Fi的
劣質電腦喇叭狂力撥放,沾沾自喜的表情現在都想打自己一拳,五年過
了,那種情況也很久沒發生了,槍與玫瑰也不知道幾百年前就賣掉了,
我在別人口中也從一個’看起來像不知道煙長啥樣子’的青澀小女生
變成’熟練點著煙’的搖滾怒女,我搖滾嗎?可能吧,不過我還是覺得
陌生人對我的第一印象應該是帶點學生味的吧(話說回來一小時前去買
鹹酥雞還被路邊兄弟問我是不是大學生咧
)。

搖滾樂能不能改變世界?從上次胡市長在我眼前抓下LIVE 8,那一刻真
的有那麼點得到印証,起碼搖滾客的團結得到台灣政壇人士的注意,而
搖滾樂改變了我多少,也從別人的口中得到回應,當然對我來說更是清
楚的自現,十九歲以前的我自以為很獨特卻說不出來與同儕的差異在哪
裡,現在我也是無法用語言文字形容的很完整,卻很結實的知道我不是
那麼乏味的人了。

我有一些非常有趣的朋友,相當的以他們為榮,他們各個都有精妙的特
點,憂傷的時候有些會不知道該安慰我什麼,有些會聆聽我哀怨青春不
在,歡樂的時光常常都在百無聊賴之下扯些聽起來有點笨蛋的話題,我
們一起走在青春的日子裡,搖滾串連我們原本各自平行的生活,版圖一
直不斷在擴大,時間讓我們越來越緊密。

接著我成了大家口中的人際中心,或許是我天性豪邁熱愛分享,總是認
識了一個好玩的傢伙就想介紹給大家,就像聽到好音樂就忍不住塞悉低
給他聽一樣,我不太會說些什麼來描述我的聆聽經驗,總是相信著只要
你也喜歡,彼此是心照不宣的,就連寂寞都不用說,孤獨的時候還有搖
滾樂提醒這麼一群可愛的朋友相互借鏡,平時不敏感的神經都牢牢被牽
引,反射彼此的樣貌,就算被刺穿也是痛的很快樂,就算不快樂也算是
誠實了一回。


我們還會不停的走下去,因為我們在搖滾起跑,蘊含兼容並蓄的樣貌,
樹狀圖蔓延至生活的各種面向,每一棵小樹都會更堅強又有活力。

THE GO!! ROCK